举报对象和事宜:
洛阳市东方理工实验学校(地址:洛阳市涧西区龙鳞路99号)与洛阳市索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简称:索艺画室),共同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一):与中小学联合招生等违反规定招收学员的。另依据,河南省政府《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第二章,第五条(四)规定:中小学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索艺画室的学生来自四面八方的其它高中,且将招收的外校学生安置在东方理工实验学校内部教学,且与该学校利益共享,这明显形成合作办学、联合招生事实,该行为明显违反上述相关规定!
和上述相同的违规问题,如:索艺画室去年另外一个违规分校,洛阳复兴学校内也长年存在上述违规办学问题,举报人同时对复兴学校和东方理工实验学校违规办学举报,教育局去年11月初勒令索艺画室从复兴学校全部撤出。然而,索艺画室在东方理工实验学校内部的违规办学问题至今为何依然存在???
此外,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提供给索艺画室的校内教学场地和宿舍场地涉嫌违法建筑,楼宇之间间隙太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教学楼之间的空间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建筑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和重大消防隐患!
同时,索艺画室还在东方理工实验学校对面的新艺学校内也存在相同违规办学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开设分校需要经过审批和通过,索艺画室明显属于违规开设分校,违规办学,违规收费。】
此外,索艺画室还存在严重的乱收费问题,违规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费用,3万至9800不等。另外,画室内同期来的学生中只要是汝阳二高的学生收费都是9800的集训费,但市区内的大多学院收费3万至2万不等。
举报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洛阳市索艺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简称:索艺画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10307MA9GDC2H3W,机构法人:王静,电话:15824988820,主要经营场所(办公地):洛阳市涧西区郑州路街道西苑路与康滇路交叉口西南角丰瑞园1号楼3层301—1号商铺。
相关证据:【以及附图】
证据1: 2025年5月3日索艺画室,通过抖音平台开启直播,内容明显是东方理工实验学校内部的教室、宿舍、走廊、以及校园环境。直播中索艺老师明确多次说到:这是我们索艺画室在龙鳞路东方理工实验学校的高三集训校区。
证据2:2025年6月1日索艺画室,通过抖音平台直播,显示其在洛阳市龙鳞路新艺学校内部违法开设分校。
证据3: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教学场地涉嫌违法建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教学楼之间的空间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建筑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和重大消防隐患!
举报诉求:
1、依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多部门对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与索艺画室违规办学问题深入彻底的调查、取证。
2、由于东方理工实验学校与索艺画室是二次顶风作案,明显是恶意对抗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建议深入检查两个单位的其它违规办学行为,并建议依法依规取缔索艺画室的办学资质,以儆效尤!
3、以上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三);第二十一条(四);第二十二条(一)从重处罚条例,(三),等多项规定。涉嫌违规、违法的各主体属于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建议挂牌督办,依法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