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城区春都路33号院2号楼2门洞,一楼后面私自盖台阶,占用公共区域,投诉后社区人员打电话说不就是几盆花吗?我就想问一下公共区域属于一楼吗?是种几盆花都可以占用吗,这不算影响小区环境吗?请有关部门回复一下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道北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核实,已多次与一楼住户沟通,督促该住户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没整改,我不需官方回复,我们需要办实事的领导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