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华府被开发12年,不给拆迁户任何补偿
2009年房子被拆。2013年签合同宅基地被开发,建成了河洛华府。截止2025年已经过去了12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城关镇给出的结果是两任开发商登记的拆迁补偿面积不一致。难道开发商利益纠纷要让拆迁群众来承担吗?因为登记的面积的面积不一致,就不给拆迁群众任何安置补偿吗?恳请相关部门查清河洛华府项目的开发主体变更及协议变更细节,督促开发商兑现拆迁群众的安置补偿,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10-27 13:04:50
网友您好:
经了解,当时土地开发时是由拆迁群众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关于开发商未能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问题,永宁街道已多次组织开发商与拆迁群众进行协商解决,因开发商发生变更时拆迁群众没有与新开发商签订新的安置补偿协议,导致拆迁安置人数和面积不一致,双方就安置补偿意见达不成一致,永宁街道将继续推进该问题化解,也可以由拆迁群众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解决,永宁街道可以提供相关的支持和帮助。
永宁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