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6点至7点之间,家人开车带我和2周岁的孩子在龙康小区A区门口的卡萨米亚买面包,临时停车且打开了双闪,未占用人行通道,不影响三轮车、汽车通行。
龙康小区的保安,不知道是谁赋予他的权利,上来让我挪车时就骂骂咧咧,我赶紧打开车门说道不好意思,家人买面包马上就出来了,我抱着孩子不方便挪车。可这位牛的不行的保安,看到弱势群体不仅没有产生同情之心,依然不依不饶的在车外凶人,不顾车内2岁的孩子是不是被吓到哭泣,我随即关上车门安抚孩子,同时催促家人快快买面包回来。
过了没一会儿,离谱的事情出现了,这位保安竟然私自拉开我的车门,再次呵斥我,依然不顾我2岁的孩子是不是在车内,是不是收到了惊吓。他拉开我的车门,大声斥责我,我还未解释家人很快就出来了,只是买个面包,没有影响大家通行,几分钟的事情,他便重重的将我的车门甩了回来,吓得孩子半天反应不过来。
我在百姓呼声上看到,在今年3月份该小区保安就摔了别人的手机。在今年10月份,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打开别人车门,后又重重的摔了我的车门,该行为已经涉嫌民事侵权,若不是当时有急事要走,肯定是要报警处理的。
我想问问该小区的保安作为一名服务者,却以强硬的态度欺辱他人,是否经过正规培训?三番两次的摔他人东西,是谁赋予他的权利?物业是否存在管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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