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对栾川县公安局的追问回复逐句进行提问。1.(经核实,该诉求属两车静止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 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道交法119条以及造成我车辆受损一方停车后下车开门导致我车辆受损及“静止状态”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至今为何没有正面答复?2.(当日栾川所出警人员到场后了解到, 诉求人表示预通过保险代位追偿。)代位追偿只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拒绝赔偿的情况下使用。出警时我在未见到对方时表示用代位追偿为何报警?没有交警责任认定书如何代位追偿?出警时民警开了执法记录仪官方是否核实?3.(后因对方离开未赔付400 元车衣钱造成该投诉。)没赔付我车衣钱那是不是车辆维修的无痕修复的500元给我了?转账记录在哪?赔给我的500元又在哪?我因为少了400元车衣投诉你们?4.(因对方并未故意造成诉求人车辆损伤,不构成案件。)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害不是故意的是不是就不需要负责?我说不是故意的是不是就不是故意的?不构成案件请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此诉求我已经以短信形式送达两位栾川乡派出所民警处。至于为什么发短信呢因为打电话不接。下面我会以图片形式展示出来。5.(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告知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偿。)10月16号我追评官方17号回复。16号当天下午五点派出所民警与我联系下面视频我会放出完整录音。大概就是表示我投诉了问下我的诉求。我说你们说是经济纠纷处理不了那让他报保险给我修车就行了我一分钱不要。民警说领导很重视看是由交警队处理还是派出所处理。会给我负责到底。到时候会有人联系我。两天了联系我的人呢?没人联系我不说官方回复还说我因为400元车衣钱没收到投诉你们?对于此份官方回复我深表震惊,深思熟虑后做出该提问。事发至今已17天。目前看来不管是交警队还是派出所“管不了”已成定局。但我无法理解不处理还要抹黑诉求人的行为。谢谢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10-22 17:09:22
经核实,该诉求属两车静止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栾川所民警已向您多次解释该诉求不构成案件,您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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