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黄继伟,经朝阳镇政府协议,总计4360元,从2024年9月份开始分期付款,九月付款一千元,约定是每月15-20号打款,十月没给,十一月付款一千块,过年给了200元,直至现在一直未付款,总欠款剩余2160元,希望上级领导能帮我讨回血汗钱。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10-19 08:41: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朝阳镇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镇接到诉求件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经协调沟通,老板黄继伟按月给诉求人支付500-1000元,年底前全部结清。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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