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汝阳县城关镇古严社区居民,在自家门口装有充电桩自用也对外营运,根据国家政策是否按小区内合表电价?国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5-10-16 11:12:22
网友您好:
按照国家最新政策:(一)居民自用充电设施,是指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设施。依据发改就业{2023}1017号文件执行居民用电价格表中的合表电价。(二)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备,是指利用利用居民小区内部场地建设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依据发改就业{2023}1017号文件执行居民用电价格表中的合表电价。(三)若是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依据发改价格{2024}1668号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根据用户咨询情况个人充电桩允许对外经营,如需对外经营参照(三)需办理商业营业执照,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因该客户充电桩办理的有营业执照,对外营业,故目前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电价格。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