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局有关部门
你们好
我是一名来栾工作的一名工作者,我想向你们有关部门反映一些,关于学生们骑电动车。来来回违规行驶的问题
首先呢并不想打扰你们,增加你们的工作量,但是这个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关乎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
从我来栾工作的这段时间,每到周末假期,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在路上行走还是开车,都会发现有未成年的学生孩子骑电动车。来来回逆行,甚至突然变道等交通有关问题,有的学生穿着校服逆行,有的穿着校服,一个电动车带了三四个人,而且我们对这种情况看到之后,对他们进行劝导,然而他们不听,反而一直在那儿怒骂我想知道这是否是一个学生的应该有的素质!
就拿以下视频为例,我今天开着一辆车,走在云山东路。栾川栾川县人民医院路上,正在行驶过程中就突然有两名栾川县就突然有两名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女学生从内侧车道内直接逆行而过,导致我的车差点与其撞上,假如我的车与他们的车撞上,首先不说车是否好与坏,你就说人是否会不会受伤,学生们的安全是否得到保障!这件事儿是发生在2025年十一月十二日11月12日上午11点55分左右
我希望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劝导,指导,制止这种类似的交通违法问题再次发生,也希望交警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等!为了孩子们的安全,也为了下一代的茁壮成长,希望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栾川县交警大队,栾川县教育体育局有关部门对其学生们的有些行为进行规范!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10-15 11:45:30
网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相关规定,栾川县教体局将要求全县各学校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日1分钟、每周5分钟、节假日30分钟)。同时,教体局和交警部门将联合行动,加大未成人骑行电动车的劝导教育力度,减少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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