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咨询我单位是否需要培训和取证?
1.我单位情况:非高危行业机械行业,储存设备零件为主,无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相关业务,仅有日常零星维修切割使用的5瓶左右氧气瓶和1瓶乙炔。
2.我单位已按照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有相关证书。
3.请问是否还需要取得图片所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危险化学品)?
请正面回答:“需要”还是“不需要”,如需要请给出法律依据,以便顺利开展工作。谢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