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紫林观邸购买新房没有入住物业费全部交合理吗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10-16 10:26: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洛发改2024年1号文,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并交付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