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到景区游玩车辆被邻车开门杀。16时报警后到派出所,民警18时联系对方。21时对方到达与我在警局门口私下协商看完视频证据仍拒绝赔偿让我走保险后离开,后我进入派出所民警让我明天联系交警队开责任书走保险代位追偿。第二天到交警队交警以两车静止为由拒绝受理让我找派出所民警。到达派出所后值班民警表示此事件已结案,我问交警不处理该如何解决让我自行起诉。我询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指明此次事故属于交通事故为何不能开具认定书民警说不认可的话可以投诉交警。让打110问投诉电话。拨打后接线员没有告知并询问我为何投诉我以道交法119条为由告知投诉原因。数小时后交警队回电以都是如此和两车静止状态为由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且表示别的地方也是如此我说别的地方都有人处理又改口说每个地方不一样。再次询问道交法119条时,其以内部条例为由没有正面回答。询问哪条法律法规规此次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让我去队里给我看为由没有回答说是省里的条例。我表示不认可反问地方法是否大于国家法没有正面回答。表示我不认可可以继续向上级领导反应。起诉的时间精力成本远高于我修车成本且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情况下相关执法部门依然不处理。我想问公平正义法治何在。百姓的合法权益难道只能通过费事费力的起诉途径去维护吗?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10-09 14:15:06
网民您好:两车静止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如有问题可到派出所出具调解书或者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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