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2024年黄庄村书记带领村干部让我们在这条街上摆摊的都规划到禹龙广场上去摆摊,说仅有十几辆摆摊小车,用完以后就不让私自摆摊,谁想用了就提前上交租车定金!为了生计,我交了几百元定金!其他人也陆续都交了几百元的定金。几百元可以不计较!可是直到现在摆摊车辆也没有让我们使用,收取的钱款也不给我们退!把我们老百姓当猴子一样戏耍!! 更让人气愤的是!后来我们知道,这些摆摊车辆是免费给我们用的,黄庄村支部书记私自带人来问我们收钱,这是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黄庄村支部书记违规收取我们的钱,希望能引起重视!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这些村干部,天天不去想着村里发展,就知道克扣老百姓的钱!!! 下面是摆摊车辆的照片和当时给我们规划的摆摊位置! 我强烈要求!第一退款我们摆摊车辆的租金! 第二政府好好查一查,严肃处理!看看都是什么样的干部,令人寒心!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2024年黄庄乡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解决黄庄村经济薄弱问题购置了20辆小吃车,依托黄庄村经营和保管,发展集体经济。经村三委开会决定费用收取标准(没有声明说不收费),每辆小吃车租期一年,每辆小吃车的租金为每年800元,月租金为每辆100元。由于当时使用人员较多,使用要先交200元定金,不管后续用不用不再退还。交钱给村会计,然后再到村委会领取小吃车(负责人金明亮18337901239)。收取的费用,一部分是归还建造小吃车成本,一部分是用于小吃车后续维护和管理。所有决议,都是通过村集体研究决定,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经营场地,要求在天外飞仙广场处。由于黄庄乡发展旅游刚刚起步,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有些商户私自把小吃车推到自家门口使用,造成误解。下部村里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制定专人负责压实责任。
我们当时交完钱从来就没有使用过,既然收钱,为什么不好好规划好,收了钱不办事?所有摆摊车辆被人乱摆乱放,乱占位置,如果一开始村里面就规划好,又怎会让大家感到不公平,我们交了钱一天也没有使用!希望政府主持公道能退钱!
回复部门:嵩县 2025-10-02 08:58:04
网友您好:
由于黄庄乡发展旅游刚刚起步,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有些商户私自把小吃车推到自家门口使用,造成误解。下部村里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制定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因提前声明:因为使用人较多,规定使用要交200定金,如果使用可以当后续费用,不用了也不退还。所有决议都是通过村集体研究决定,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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