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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碧桂园物业拒绝开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

    多次去物业办公室开具此证明,都遭到拒绝,来民呼我应投诉,回复内容错误,糊弄群众。见图片,图片1:回复内容,图片2:GBT51313-2018相关内容,图片3:新安县管委会文件全文

    洛阳左千户 2025-09-30 评论2 浏览5479 编号 20250930071734564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9-30 17:23: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根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洛人常【2023】84 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等三个决定的通知》《新城管委会(2023 )2 号,新安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 _2025 年》,文件应符合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计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因该小区不符合相关规范,建议您到公共充电桩充电。经过协商,物业公司同意为业主开具证明,您可随时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若您有其他疑问,可随时致电企业电话:65266588,县物业办电话:6728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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