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村霸张春龙通过家族势力强行霸占村集体约200亩林坡,村组签定的合同中组员签字只有自己亲叔、老丈人、亲戚王某彩的签字,更没有一半以上村民的签字,村领导的签字和某人的字体相似,并且名字的字是错的,公章模糊看不清,具知情人说是伪造的,这样的合同合法、合规么?价格低至一元一亩,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才公开,晚上天黑贴在村中间水塔上不显眼的地方,第二天天不亮就撕掉,为什么不公开公示公布,是霸占还是承包,请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村霸张春龙家附近住户都知道2010年至今,通过家族势力关系多次谎报、虚报、多报国家林业、农业专项补贴资金,数额巨大,并因分赃不均多次和合伙人在村里相互诋毁,因和姑父吴某因分赃不均多年不来往。不走亲戚,其妻自己在村里和别人亲口说的,难道这还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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