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协商和解,商家仅仅一个电话说会考虑,但是仍未退费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10-03 08:14:13
网友您好:
经核查,被投诉人由于经营不善,将于2025年9月30日停止营业。其已于2025年9月19日以短信形式告知诉求人,提醒尚未消费门票及会员的顾客在停业日期前尽快使用(逾期作废)。
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退卡诉求,经协调,被投诉人同意为诉求人办理退款。之前消费的次数将按照门市价计算,在按照门市价计算扣除已消费次数对应的金额后,将退还剩余金额。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了诉求人的处理结果,诉求人不同意。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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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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