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底入职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工作地址是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泰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中医在线老园区客服生产楼北楼4楼,入职时说工作一般是8小时,第三个月奖励1000元,但是第三个月我并没有收到,且有时候能干上10几个小时,下班后还强制加班抄写,不抄写则扣工资,然后八月初我提出离职,合同上明确提前30天离职就可以,公司却让我九月底再走,否则不给工资,经过协调后公司允许我20号离职,8月份我的工资比其他同事少了800,但是我的工作时间已经达标,公司拒绝让我看奖励明细,九月份我干到20号,工资克扣后仅仅只有1200左右,我对工资不满,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表示我是学生无法介入,我已经满18岁,我希望我可以维护我的正常权益,烦请核实处理谢谢 [查看详情+]
接到编号网络诉求(20250924-35)受理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单位已通过电话联系诉求人,经了解,该诉求为学生与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务纠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其诉求已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已告知其可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协商或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求人表示满意。
司法途径指的是什么仲裁还是直接起诉呢?为什么其他同事也有学籍,可以帮他协商,但是我就不可以呢?我去线下劳动监察大队,并没有问清楚就让我走,我又打了一次劳动监察电话,后来在线上投诉后并没有接到电话,勤工俭学就可以随便打压,无法维护我的权益了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9-28 16:55:01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诉求为学生与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务纠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其诉求已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已告知其可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协商或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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