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日河南省已经下发豫政办〔2025〕43号
《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暂行办法》,文件第十条明确指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向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申请报装。
文件已经下发半月,为什么现在申请新能源充电桩电表还需要物业盖章,。小区电力设施都是国家电网资产,车位产权属于我个人私有财产,这都不能证明吗,为什么还需要物业证明。电力公司何时执行省文件。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5-09-18 18:18:51
网友您好:
供电公司严格执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向供电公司申请报装。您反映的“物业盖章证明”为供电公司受理报装申请所需资料,是物业或置业公司作为小区车库管理单位的施工证明,并非车位产权证明。如您有其他用电诉求,可以拨打总经理监督服务热线0379-61612345。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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