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每次看到狗咬人的视频,几乎都是狗主人遛狗不栓绳造成的,不论是在电梯里还是小区里还是马路上。好多结果是被咬伤者与狗主人和解!为什么要和解?难道狗主人不该被判刑处理吗?
今天早上去附近城中村遛弯,不时看到流浪狗~或者三五成群在马路上阻挡公交车,或者在偏僻小路上。真是有点害怕,只好找根棍子拿在手里进行防备。
建议对遛狗不栓绳的狗主人统一按照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公安抓人然后提起公诉~不论是否造成实际伤害。因为造成伤害就晚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管不住那些遛狗不栓绳的狗主人,难道……(本来想发给洛阳市公安局的,可是找不到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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