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老城区保利林语溪购买标准车位一个(当时开发商是以预售形式售卖,2021年在没有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开发商以保利林语溪项目完结以后办理业务很麻烦的理由催促诱导在购买合同签字。
后续车位建成后发现车位凹凸不平,存在中间低两边高的问题并多次发现中间地势低的位置会存水的问题(2021年联系开发商反映此问题他们承认是属于地势问题),但购买和交付之前并没有明确告知此问题。后续多次和物业沟通退车位或赔偿均没有得到妥善沟通和解决,直到区有关部门介入,物业开发商拿出了一点态度说补偿2000元,而且态度是有时限性就是一个自称经理的说他马上离职,这2000元是争取来的,他离职了连这个补偿都没有,而且自始至终对方不承认是质量问题并提前告知,签订补偿协议也是同等态度“本处理方式并不存在开发商过错”。我没有同意此次协商,接下来就此事我再沟通就是推诿,拒绝沟通,开发商依仗已签订合同对车位质量问题有恃无恐。
希望有关部门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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