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在欢乐教育培训机构任职,暑期衔接班期间,我因身体原因仍坚持带完一期课程,后续也正常开展工作,包括七月挨个联系家长协助续费。
九月机构发放续费奖励时,我才被告知“离职人员无奖励”,此前无任何工作人员提前告知该规定。现举报机构此行为,要求明确解释未提前告知原因,并合理处理奖励问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9-14 09:27:00
接到编号20250911-50受理单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进行联系,经沟通了解,工作人员告知诉求人其诉求在洛龙区仲裁委受理范围,工作人员可以先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到仲裁委立案,走法律程序解决。诉求人对回答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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