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有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随着物业公司撤出,以前是物业公司。目前出现所谓小区自治,收取卫生费,合法吗?我收取卫生费的自治吗?不缴纳卫生费不让进出小区可以吗?应该找谁去咨询?打这卫生费的名义去实施物业公司的责任,不让进出谁管理?会不会是政策管理盲区?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9-15 17:55: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建安门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2025年4月小区物业因入不敷出突然撤离,造成小区内垃圾遍地,无人清理,经召开居民会议,临时成立自治小组,所收取费用及支出已进行公示,费用用于小区保洁、垃圾清运、抽污、照明、安装监控和电子门禁等,目前小区收费率达到90%,自治小组成员属无酬劳志愿服务,小区业主目前对小区管理非常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