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邱桂荣)在2025年5月17号下午6点走失,因上午我妈就说要去桃源沟看我三姨(我姨夫已去世多年,三姨在儿女家住不习惯),因气温高被我爹阻止。我爹饭后休息未察觉,发现后凌晨4点就开电动车去我三姨家找寻,但未见人,我在5月18号上午报警,于5月23号在桃源沟村底废弃井里发现尸体确认并打捞于当天埋葬。该井长1.7米,宽1.45米,深36米,当时无井盖,无防护栏,也无警示标志,井周围被荒草密布覆盖,是导致我妈坠井致意外死亡的唯一且关键因素
该井在桃源沟村底,属于新安县北冶镇甘泉大队桃源沟,桃源沟村民因为地下采矿房屋塌陷已搬迁,现在村里就住几户老人家,经了解,81年该井已经卖给新安矿筹建处,我和新安矿筹建处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购通,要求寻找当时的购井合同,被拒绝,当时是新安矿张某某委托王某某(桃源沟居民,当时在筹建处工联办公室,一直到现在,75岁,已退休)和桃源沟村队长崔某某和王某某签的购井合同,内容是,筹建处用水,买井两口1万买断,盖章是筹建处。井周还搭建的临时房,筹建处还承诺水井卖给他们后帮村民都安上电,免费使用。具了解,该井买走后用了5年,成为废弃井,现在无水,,之前是50米水井,废墟掩盖了14米,一直荒弃到现在
出事后,7月24号甘泉村把该废弃井封填,但没完全填实。也没有护栏和警示标志,隐患排查并彻底。
我强烈要求贵局查下该井废弃后应该归谁管理,管理权和所有权落实到位,为我妈的死亡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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