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碧桂园人防车位,电力局说可以安装充电桩,物业说住建局和管理单位不让安装,具体是那几个单位阻拦国家新能源战略。有人比国家还大,出来走两步。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依据新安县城管委《关于新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城管委办【2023】2号)文件相关规定,小区内电容有限、不能扩容、地下停车场消防设施不合格的场所属于充电设施禁建场所。经物业与住建部门沟通,该小区地下车库前期未设计新能源汽车充电区域,不符合消防规范,暂不具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条件 。业主可暂时前往附近公共充电桩进行充电。

《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了。第三章第十条: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向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申请报装,由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定期汇总报装和使用数据并反馈至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9-11 17:01:3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供电公司、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 根据《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居住区低压个人充换电设施报装,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固定车位使用证明、物业证明、用电人新能源汽车购车证明,供电公司侧容量满足客户安装单一充电桩业务办理需求,客户提供报装完整资料后可随时到城区供电中心(电话:037961178058)发起新装业务。 小区物业公司依据新安县城管委《关于新安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城管委办[2023]2号)文件要求相关规定,小区内电容有限、不能扩容、地下停车场消防设施不合格的场所属充电基础设施禁建场所。该小区地下车库前期未设计新能源汽车充电区域,不符合消防规范,暂时不具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条件。故无法给业主开物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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