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伊川申泰悦龙门1幢,开发商不办理不动产证,不履行义务和责任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5-09-08 07:53:23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接到诉求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查询,未查询到该项目办证申请,建议诉求人联系开发企业进行办理。我单位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伊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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