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4日中午12点40左右,本人驾驶白色轿车从滨河南路由西向东行驶,途径凌波大桥下路段路面惊现深坑一处,由于事发时两侧均有车辆,本人车辆躲避不及右前轮掉入坑中产生挤压,致使车辆当场爆胎。
事故发生后,本人现场第一时间致电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情况,随后自称城管局养护部门的人员与本人取得联系,本人提出1:尽快安排人员修复路面,以防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目前已修复)。2.对本起事故对本人车辆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工作人员提出需要提交相关资料。
本人先后联系交警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于8月26日将所需资料全部提交后,工作人员开始各种推脱,事发至今十几天了,没有给任何说法,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为民做主,督促经办人员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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