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09-07 14:55:41
网友您好:
经调查,我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于2018年8月开始,由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逐村逐户进行调查登记,调查完成后,由村、乡、县三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不动产登记后逐乡逐村进行发放。建议反映人电话咨询18736303832项目负责人,查清是否符合登记条件。
自然资源局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