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31日晚上我去老城区体育公园打羽毛球,发现原来免费开放的运动场地竟然被告知不许进入,理由是一家体育培训机构利用公园的免费场地进行经营活动,我认为这极其不合理: 1. 涉嫌违法侵占公共资源:强占公共用地、公共设施,涉嫌违法。 2. 影响居民正常使用:挤压周边居民的活动空间。 3. 安全隐患:而且公园空地相对有限,例如皮球乱飞、跳绳乱甩,很容易对正常休闲健身的人们造成干扰,带来公共安全危害。 培训机构声称“向政府租用了场地”,这种说法也需要打一个大的问号,租用场地的招标、费用的用途需要政府出文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公园内的运动场地属于公共资源,其主要目的是服务周边居民,满足大家的休闲健身需求。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城管局进行办理。经了解,邙山体育公园运动场地前期因使用频次高等因素导致场地、设施损耗严重,在日常活动开展中有较大安全隐患,需有专业养护队伍加强场地日常养护管理。目前场地及部分设施已由第三方管理公司修缮完毕,且为保障周边群众健身活动需求,已于日前进行分时段免费开放,在运动场地入口处将对开放时段进行公告,请合理安排锻炼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请允许我说,所答概念混淆。专业养护队伍进行日常养护管理,这件事本身是好事,但是不能和侵占场地混为一谈,周边居民的下班时间并不在”免费开放时段“之内,因此”免费开放时段“毫无意义。
还是原先诉求,如果是合规的招商,请公示招标文件和资金用途,并解释公园的土地性质是否可以长期租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