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嵩县及农业农村局领导:
您好!
近期我村在推进“门前道路”建设时,县里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只提供砂石水泥,不承担人工和机械费用,剩余部分要求村里自行筹集。如果农户不出资(工钱),就不修门前路,这种靠村民掏钱的“自愿选择”,与新规精神相悖。同时,本村(组)还有接近200米的主路,此次也未纳入施工范围。
一、存在的问题
背离政策精神
国家明确强调 兜底保障、普惠公平。农村公路是公共服务,这次已经不是哪个村干部“看着办”的人情活。我们十几年来走的都是“有水就有泥”的路,这已经是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基本问题。
变相转嫁负担
县里所谓“以奖代补”,等于只给材料,不给人工,而人工、机械、组织费用仍要村里自己承担。这实际把负担转嫁给农户。
政策初衷被曲解
国家政策是让财政兜底、保障公平,而现在却变成“给你点材料,你们自己花钱自己修”,这背离了公共服务的本意。公路是公共品,不是谁家院子修院墙。
二、群众的诉求
我们(道路未硬化的农户群众)是最渴望修路的,也希望县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财政兜底,统一规划。
门前路、进村路都是民生路,不能因为村民没钱就不修。
建议将主路与门前路统筹纳入建设,避免“修一半、留一半”,造成资源浪费和群众不满。
三、结语
农村公路是“民生路、致富路、幸福路”。希望县里在执行政策时,真正把国家的好政策落到实处,把“公共服务”做得公平合理,让老百姓走上真正的幸福路。
嵩县(饭坡镇)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是我的表态,匿名是不想波及村里面家人)
回复部门:嵩县 2025-09-03 18:28:22
网友您好:
2025年8月,我县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通过硬化村内街巷道路、推进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计划从2025年至2027年三年完成街巷道路和改厕完成。本次道路建设范围主要实施街巷内入户道路,其他未实施的通村、通组道路可以通过申报项目进行实施,工程采用“以奖代补”的模式采用县里补贴水泥,乡镇补贴砂石料,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募捐补充资金,群众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群众需自愿整修路基(清理路面杂物、平整基础),自愿投工投劳(参与施工建设),自愿清违治乱(清理路边违建、杂物);自愿绿化美化(道路两侧配合开展绿化)。
该项目是我县推出的惠民工程,县乡筹资补贴群众物料进行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门前道路及改厕问题,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分批进行实施,群众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不存在摊派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