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8月9号在旧表上充值200元78方煤气,在25年8月24号上午10点20维修人员上门说更换新表,在更换途中维修师傅多次表示没有多余费用,并且维修师傅告诉我们让我们到新奥燃气营业厅将旧表中剩余70方煤气充值到新表中,到营业厅再充气过程中营业厅告知我们旧表出现问题我们多用124方煤气需要我们补交,营业厅在未经我们用户同意下将我们表中余气于多用气进行抵扣后告知我们仍须交54方气117块人民币,我们在补交过程中未将明细告知我们用户本人忽悠我们补交117元,后我方发现问题上门询问,其工作人员推脱责任不与我们进行合理会话以求达到双方共识,在我向该公司连续投诉3天没有给予我应有得回复 ,在公安同志协调下新奥燃气工作人员同意再25年28号将煤气使用明细制作成纸质交予我方,但在28号下午四点35分我方要求查询时对方拒绝配合并告知需要我方自费将拆下的旧表送至检查中心检查,我方诉求是需要新奥燃气将我方用户损失进行合理解释以及赔偿【我方因为新奥燃气未对我方进行合理解释已经耽误多天正常生活】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8-31 10:16:3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新奥燃气调查反馈如下:新奥燃气公司领导对此次事件高度重视,已责令归口部门限期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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