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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屯镇杨岭村养猪场猪粪流入我地一事,猪粪浸泡31棵,目前已致死一棵。要求猪场保证猪粪不再流入我地,赔偿目前已致死的一棵杨树200元。两个月之内若再有树木烧死,我保留继续追诉的权利,若没有树木再死,我不再投诉
猪粪 致死 流入 树木 养猪场 猪场 追诉 孟津 烧死 浸泡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8-27 18:44: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杨岭村猪粪流入树木问题,已多次向诉求人解释,如诉求人仍不理解,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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