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嵩县发布公益岗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专门提前一个星期去户籍人力资源处(田湖镇人民政府劳保所)在报名表上勾选资格盖公章,留出处理可能出现问题的时间。由于去年已经做过失业认定和资格认定,处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便随手一画,将我建档立卡毕业两年未就业的资格认定画到失业认定半年以上的资格认定,当时已经有辅助工作人员提出我系统上是毕业两年未就业,这位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说没事。报名当天,嵩县人力资源处的工作人员提出我系统认定的是毕业两年未就业,与报名表画的失业认定半年不符,便询问我乡里就这么给你画的,我说是,后经工作人员商讨,说我毕业两年未就业资格已经过期,乡人力资源(田湖镇人民政府劳保所)未查清楚,导致报名不通过。当场的工作人员说,我只要把毕业两年未就业的资格认定注销,重新做个认定失业半年的资格认定公示三天就好了,报名只有两天,跟不上了,让等下一批。 7.18号抽出时间去田湖镇人民政府劳保所处办理这项业务,还是那位工作人员,我说明了情况,她问我是为什么没报上,我说系统认定和报名表不符,她说那是县里卡的太严,由此可见她并不知道资格已经过期,随后又问我那怎么办,我说资格也过期了需要重新做个认定,她顺着杆子说“啊对你本来不行,我想着报公益岗都不容易,好心让你过的”,我没接她话茬,她又问我县里让怎么搞,我说注销重新做认定公示三天,她说“那不可能,必须连失业认定也注销再做,等半年再做个登记失业半年的资格认定”,我愣住了,为啥做错了连解决方法都跟县里说的不一样,她又接着说“条件里根本没有困难家庭毕业两年未就业的条件,不知道你去年怎么做的,咱现在不说了”,当着办公室所有人的面阴阳引导风向刺激矛盾。首先我符合条件,她暗指我没有走正常流程办理,其次她工作失误且不知道在哪出错,却扭头一说是故意让我过。因此发生争吵,我一个人去的,田湖在往年一直有本地人瞧不起欺负外地人的风气,这位公职人员也是这样,扬言让我找人来看我能怎么样,蹦起来恶狠狠握着拳头瞪着我,期间其他工作人员只有一位出来劝架,另外两个年轻的临时工经过她三番五次的吆喝别理我别跟我说,也对我说别管我的事。这位工作人员还大声阴阳“我以后也不好心让你们过了,该走什么程序走什么程序,死磕要求”。我就纳闷我符合要求才来报的名,来这就是走程序,你工作失误还要编瞎话,让别人以为是我求你才过的。后来把我晾在办公室十几分钟直到我家人来了以后才开始办理业务,打了县里电话问了才知道可以只做资格认定,但当着我家人的面还是说好心让我过,我不符合要求,不知道我怎么办到的,现在不说这了,让我重新找人送东西办理,等等。 当天便向县人力资源和县纪委投诉,县人力资源的工作人员说这不属于工作失误,让我再重新做认定等下一批就好,我说她不知道错哪还编瞎话膈应人,我去年的怎么不符合要求,县人力资源只说乡里的工作指导也是他们做的,只能跟我说会有一点纰漏很正常。我说那态度呢,她明目张胆工作失误还欺负人,不用道歉吗,县里说再打电话沟通,时至今日没有后续解决问题。县纪委说要向乡纪委反映问题,当天到乡纪委反映问题,乡纪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只说事情耽误过去谁也改变不了,就因为这个事也不会人家处罚,道歉只是一句话没意义……实名举报十五天内就会有反馈,现在已经一个月,请问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纪检委什么时候反馈和解决问题。 那位工作人员四十左右,卷发妆容艳丽,不可能找不到。而且不管是报名表还是资格认定或者公告都显示我符合要求,不知道这位工作人员从哪里得来的工作指导,义正言辞说我不符合且阴阳我不知道从哪搞的。最重要的是相关部门没有工作规范和员工工作标准吗,如果不符合要求可以在表上盖上部门的公章吗,表上清清楚楚写的要求为什么要颠倒黑白说人家不符合呢,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工作失误失职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了解,8月22日下午,田湖镇劳保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父母(受当事人委托)见面,经过沟通双方解除误会,并对相关政策进一步解释,当事人父母表示认可。
注意措辞,经过沟通解决了你们工作失误的手续补办,不是误会!不要偷换概念!只是把该有的手续补办了,相关政策的解释更是水话一句,表示认可只是手续补办完成,道歉可是从来没有,事已至此不想多说什么,但也别把话说的那么虚伪,误会?这中间可从来没有误会!
回复部门:嵩县 2025-08-25 09:07:46
网友您好:
再次对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