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8-25 16:32:2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该小区规划时并未人车分流,地下车库也未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为改善该小区电动车停放难问题,小区物业联合社区计划改造一部分绿化地用于电动车停放,但征集业主意见的过程中遇到部分业主阻工,改造工作暂时停止。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视管理,及时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进行劝阻、制止、推离,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物业已在小区悬挂条幅,张贴提示语,提醒居民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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