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8-26 11:15: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教体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您关注的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我们会按照上级的相关政策进行实施。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之前,幼儿园暂不收费。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如您还有相关疑问,可拨打电话6525019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