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西工区的一名商家,我要说的是这种情况: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在自己门店口放了个充电宝,几天前店里来了七八个人,有社区的,(穿红色马甲),剩余的人都穿便装,应该是城管的人,在没有亮出任何证件情况下把门口放的充电宝收走了,还有一个类似城管的人说不能放别的牌子的充电宝,政府部门要放同一牌子的充电宝,如果不配合就会强制让你关门,封店,不知道这是个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难道门口放个充电宝牌子还要统一吗?这个牌子的充电宝幕后该是多大的实力呀!昨天出去走走,街上确实没有见到充电宝,洛阳是个旅游城市,放个充电宝能给他人提供方便的同时自己也能带来一点小小的收入,规范管理是好事,但是要合理利用才会更好,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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