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5年4月通过新安县法院法拍取得了洛阳博翔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新安县美庐新苑房产,在办理收房手续时,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洛阳美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求收取2023—2025年3年的物业费,否则就不予办理收房手续及通水等事宜。我咨询了新安县物业办及律师,均明确表示:法拍房自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时起算物业费。得到答复,我们又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仍然要求交3年物业费,对于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不能接受,从而导致我们现在迟迟不能入住自己的房子,现希望能够通过咱们百姓呼声帮忙解决,尽快办理收房等相关手续,早日入住自己的家园!(8月17日拨打110帮忙解决,物业公司答复说周一(8月18日)给回复,截止目前(8月20日)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8-23 10:23: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牵涉债务纠纷。目前您与博翔置业负责人正进行协调。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办理交房手续。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物业将第一时间为业主提供服务并办理相关装修手续,以保障业主能够正常装修入住。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