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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8年承建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路路灯改造工程结算价为188.9万元,截至2025年8月20日,已支付140万元,仍剩余48.9万元未支付;2019年承建华夏路行道路亮化工程,结算价47.2万元,截至2025年8月20日,已支付20万元,仍剩余27.2万元未支付;承建华夏广场景观灯建设项目,结算价41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28.7万元,仍剩余12.3万元未支付(均附结算清单)。此三项工程原甲方单位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后转入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期间我公司多次委派人员前去沟通,均无实质性进展,且对方处理态度敷衍了事,导致我公司经营陷入巨大困难!
支付 承建 结算价 剩余 偃师市 工程 截至 公司 华夏 景观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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