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街坊17号楼下2024年年底新奥燃气新架设的室外天然气管道(目前未投入,未验收)存在安全隐患,管道悬空架设仅离地面1.6米高,从墙端往外延伸尽1米,没有装设警示标识和夜间反光标识,天然气管道暴露在小区居民行走的路上,且距离地面仅有1.6米高,对过往行人造成安全隐患。管道架设高度规定规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 (2020 年版)“架空燃气管道其中规定人行道路面燃气管道下最小垂直净距为 2.2 米 。警示标识设置规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此处天然气管道未装设警示标识和夜间反光标识,不符合该条例中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要求。因为新奥燃气架设的此处管道存在以上两点安全隐患。导致本人就于2025年6月30日晚上21点左右,路过此地,被悬空的天然气管道磕碰到头部,眉骨上方撕裂尽3公分伤口。
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就要整改,小区居民因为未验收合格的施工隐患出了事,因为主动积极的配合处理问题,结果就这样一而再的推诿。 以下就是平台留言回复的截图,
新奥燃气在百姓呼声上的留言的回复却说一直有人联系我,但截止到目前8月19日,事故已经过了50天,新奥燃气公司没有与我取得联系,至今没有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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