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卫健委回答
根据2021年8月20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据相关资料显示,政策出台后,有的地方出生率并没有提高,请教卫健委,有的家庭如果愿意生四胎,在我市受限吗?罚款吗?能享受医保、产假、育儿补贴等相关政策吗?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8-15 09:51:28
网友您好: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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