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8-15 18:10: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我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唐宫办、物业现场查看,现场有10个灭火器,1个液化气瓶,配有油烟净化设备,但该店负责人现场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证等相关手续。虽未发现在店内进行经营活动,但该店晚上18:00以后出摊经营,有占道经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该店负责人到唐宫市场监管所接受调查,在调查中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执法人员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西市监责改字【2025】TG14号,责令其于2025年8月30日前,就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整改。同时,白天将由唐宫执法大队到该处巡查,晚上由城管中队到该处巡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治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唐宫路办事处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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