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不到20分种收费2.5元,不符合洛阳市停车场收费规定,问负责人收费标准,负责人说我们不对外营业,你停车场门口有明显停车场的标志标志,你说你不对外你别让系统识别车辆进入啊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8-17 09:35:13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位于县城区君山中路洪武门诊停车场,经核实,您的车辆在进入该停车场后,在停车场掉头时因距道闸摄像头较近被道闸系统识别并开始计费,该车辆实际在停车场停放时不到半个小时,计费为2.5元。该停车场已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费,收费标准为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收费2元,每超过一小时加收0.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该问题反映后,城市管理局立即与停车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并查看出入场记录,发现该问题为系统识别错误,已要求停车场负责人退还多余费用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目前,停车场运营单位已与您进行沟通,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退回多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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