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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今年7岁,本月8月1号报名东方四小龙鳞校区,孩子户口和其母亲户口均在孩子姥爷户口本上,住址是在牡丹公园后的老唐村,户主是孩子姥爷;我的住址是在我母亲房子南昌路兴苑公寓那里借住,去年我们夫妻申请了涧西区九都路绿洲花园二期,预售合同今年5月刚下,龙鳞东方四小招生人员今天打电话给我说我名下有房产,孩子不符合入学条件,之前我们夫妻也打了不动产证明,证明都没有房产,请问教育局领导,预售房合同有但没有交房,没有拿到房产权证的,也属于“房户不一致”吗?不符合东方四小入学条件呢!我们孩子今年要怎样入学,过了这几天就报不上名了,请教育局领导尽快回复一下政策要求!
教育局 入学 孩子 姥爷 住址 预售 户口 夫妻 符合 九都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8-12 11:31: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我区严格落实房户一致、优先招收的原则,分类分批录取新生的招生政策,您可拨打0379-62226017,提供详细的房户信息,工作人员将根据您实际情况提供入学指导。 感谢您对涧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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