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关于育儿假和育儿补贴政策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什么标准?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8-08 18:45:1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育儿补贴按照国家方案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安排正常推进,待省市方案出台和申报系统上线后,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按要求开展申领工作。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