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号孩子因肺炎住进东方人民医院儿科病房,精神状态正常,可以自由活动且家长全程陪同。临近出院我查看账单,发现26号、27号两天的费用中有一项一级护理47元且儿童又加收了4.7元;从28号开始是二级护理,每天费用23元。但前两天和之后的护理我并没有感觉到差别。我查询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的意义以及什么样的人需要这样的护理,发现我不仅没有受到所谓的一级护理,二级护理,护士除了输液做治疗来过病房,其他时间并没有对孩子进行任何生病体征的测量,只在入院前两天每天来量了一次体温。而且我孩子需要一级护理吗?我想知道是都是这个模式?不分青红皂白随意分级收费?还是见人下菜看我们包了一间房,觉得我们有钱?故意针对随意收费?出院前我去沟通过,护士长说他们护士老去病房是对我们的打扰,有通过门上玻璃观察情况。真的笑了,如果我需要一级护理,那就必须每小时去测量生命体征;难道这护士比医生还牛,堪比精密设备?隔着门就能测量生命体征。如果我不需要 ,为什么平白多收钱。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8-06 15:41:16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东方人民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患儿石某某,女,5岁5月。到院就诊时主诉:发热5天,咳嗽2天,入院诊断,支气管肺炎。完善胸片:支气管肺炎,遂以“支气管肺炎”收入院。入院后主管医生进行病情评估:「依据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所修订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管理指南:经评估该患儿不符合重症表现。目前病情尚不稳定,住院治疗期间易出现咳嗽加重、痰堵窒息、心功能不全等并发症,危及生命等。已给予相应治疗措施。诊疗计划为:1.一级护理,监测病情变化。2.儿科呼吸道感染以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支原体、病毒感染多见,患儿病程长,口服药物治疗效差,故选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抗感染。3对症治疗:氨溴索化痰、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抗炎、机械深度排痰促进痰液排出、雾化吸入止咳化痰平喘,维生素C保护重要脏器。4.完善相关检查:血、尿、粪常规、咽拭子培养、血肝肾功及心肌酶、降钙素原、呼吸道病原体谱、血沉、血涂片、肺部影像学等。5.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诊治。
住院第二天(7月27日),医生查房患儿体温正常,仍咳嗽,阵发性,有痰不易咳出,轻度气喘,医生查房后根据检验检查结果及患儿病情等判断患儿目前病情为急性期,治疗时间尚短,有可能病情加重,需观察病情变化及病原学检验结果等,及时给予对症处理。住院第三天(7月28日),医生查房患儿体温正常,咳嗽较前减轻,有痰不易咳出,无气喘,病情减轻。由一级护理改为二级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对症处理。
接到投诉后,院方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就费用问题进行了解释沟通,诉求人表示满意理解。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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