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在中州中路178号白玉兰酒店(洛阳王府井应天门)门前城管局设置的停车场停车,出停车场的时候,看管停车场的一个老太太,拿着自己的支付宝二维码让支付,我问为啥要支付给私人,她说给她支付和到停车场出口扫码支付一样,当时因为有急事没跟她争辩,就直接扫了她的二维码支付了,为啥城管局设置的停车位产生的费用会有私人来收取?这个看管停车场的是什么人啊?需要支付给洛阳政府的停车费被私人给赚取了?附当时停车支付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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