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7.9通过该司租下(涧西区名门盛世B座3单元601)-押一付一+其他费用共4360元,签约后我取完遗落的钥匙后再未进入,而该司工作人员在我离开后进屋取物,7.16搬家入住时发现屋内因露台门未关,导致野猫进入,沙发床垫被猫尿严重污染,恶臭难忍,无法居住,野猫被驱逐后深夜隔窗对我嚎叫不断,出于安全与健康的考虑,我即刻搬走并要求换房, 中介拖延至7.19日提供替代房源,且户型差,无露台(原租房核心需求)无理要求我支付1050换房费,我拒绝。投诉理由:中介违约,未交付合格房屋,露台门未关导致污染,构成根本违约,推诿责任:不提供同等条件房源,要求换房费,权益受损:支付租金后已有 半月有余,至今无法入住,拖延处理。诉求:立即解除合同,全额退款4360元。请介入调查,督促履行责任。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8-01 13: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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