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号上午刚买优选无花果,到家拆开后发现发霉,于是找商家协商。商家说属于生鲜类目,不能按照食品安全,协商后说只退50元。我作为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法,食品安全法◇变质,过期都属于食品安全,至少1000元的赔偿是应该的。尤其还属于优选产品,请问优选到哪里了?优选都敢发霉了卖?试想一下,轻者上吐下泄,重着送去医院,为何商家不予重视,只赔付50元?买的候盒子包装,坏的根本看不见,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为何这么大的超市逃避责任大事化小?,这就是商家的处理态度,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尽快处理,尊重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依法进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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