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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律师执业外社会活动中的不当言行甚至违法行为向谁投诉

    我于7月22号向偃师司法局投诉三位律师执业外社会活动中的不当言行,根据律师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应该向司法局或律协进行投诉,偃师司法局却以管辖问题不予受理,使得我投诉无门,请问偃师司法局我应该去哪里投诉?难怪偃师个别律师对自己的不当言行肆无忌惮

    网友501414 2025-07-23 评论0 浏览5422 编号 20250723132008966 [偃师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7-23 16:16:43

尊敬的网友:您好!
      区司法局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通过核查参会律师执业资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行业监管规定的方式开展核实。
     一、律师受邀参与司法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属于依法履行执业职责的正常执业行为,其执业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规范调整。
     二、关于律师在听证过程中的言论、行为及意见表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应由组织方人民法院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其意见的客观性、精准性对案件的影响,亦属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范畴。
     综上,宋先生反映的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支撑,区司法局对其调查处理的诉求不予支持。2024年7月24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宋先生反馈,就核查过程、法律依据及处理结论进行详细解释说明,但宋先生明确表示不予接受。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已依法告知其可通过其他法定途径主张权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市偃师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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