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7-23 16:12:04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查,历年来,金丰投资公司根据集资户的实际情况,兑付了大部分本金和利息,至2008年底欠集资款本金2170万元,利息250万元。2009年初,中友公司进入资产清算阶段,报经市政府同意,金丰投资公司承诺按3:3:4的比例分三次对原中友公司集资款余额进行清兑,期间停止付息(利息付止自2009年7月)。此后,金丰投资公司积极组织资金分别于2009年9月、2010年4月各兑付30%。目前尚欠550余万元。现中友公司剩余土地等资产正在挂网拍卖,根据国家对清算企业的相关政策和中台合资企业的特殊性,无法进行资金分配,以致金丰投资公司的第三次兑付工作迟迟无法进行。
对此,商投公司已经督促金丰投资公司积极和台方黄某中董事长协商,尽快推进中友电厂清算程序,早日实现双方分红,待分红款到位金丰投资公司将第一时间偿还所欠付的集资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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