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悬挂号牌方可上路,而观光车因设计用途和性能限制,不符合公共道路行驶标准,无法取得合法号牌。
特种设备管理规范将观光车归类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其使用范围限定于工厂、景区等封闭区域,禁止进入公共道路。
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观光上不能上路,现在老城中州渠边及豫通街一路上观光车横行,这边不是封闭景区吧?请领导在发展旅游的时候也关注下民生,这个地方不是只有游客!还有我们这些住户呢!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7-24 09:48: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相关单位进行办理。经了解, 目前这些车辆是按照特定区域运营规范开展服务的,相关情况已在区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完成备案,属于合规运营范畴。在安全保障方面,做了全方位安排: 1、司机资质:所有司机均持有 C1+N2 驾驶证,且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包括道路安全驾驶、消防应急处理、应急救援等专业内容,确保具备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能力。2、应急配备:每辆车都随车配备了灭火器和多功能应急包,能在遇到火情或人员受伤等情况时及时处置。3、车辆管理:车辆和司机均统一调度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保障车辆性能良好。4、保险保障:所有车辆均已购买足额保险,为乘客出行提供坚实的风险保障。 5、关于住户安全问题,经过核查,这批车辆出厂设置最高时速25,司机经过培训都是持证上岗。后续会持续监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