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伊川县某幼儿园的园长,现就我园校车被要求过户至校车管理公司一事,向您反映情况并恳请关注。
基本情况说明
我园的校车为幼儿园自行出资购买,车辆入户及产权登记均在幼儿园名下,一直以来由我园自主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问题核心及不合理之处
1. 强制过户缺乏依据:政府部门要求将校车过户到校车管理公司名下,但该车为我园全资购置,产权归属清晰,强制过户的要求让我们难以理解。
2. 管理费收取无对应服务:过户后每年需向管理公司缴纳3500元管理费,然而校车的安全保障、年检、维修等所有责任和事务仍由我园自行承担,管理公司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该费用的收取缺乏合理性。
3. 产权与责任不对等:车辆过户后产权归属管理公司,却由我园承担全部运营责任和成本,这种“产权与责任分离”的模式既不符合常理,也让我们觉得权益受损,甚至有被强制“摊派”费用之感。
我们的诉求
我们并非不配合校车规范管理,若车辆达到报废期限,政府对新车有统一管理要求,我们完全接受。但针对现有校车,恳请领导核实情况,对强制过户及收取管理费的做法予以重新考量,保障幼儿园的合法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维护公平合理的管理秩序。
盼复为感!
2025年7月22号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5-07-22 16:09:12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我单位高度重视,经核实:网友反映问题不实,根据我县现有校车安全隐患比较严重,车辆无正规严格的管理措施,无定期安全维护等,驾驶员驾驶技能需同步提升,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故经多部门研究决定,按照国家政策,9座以上客车和4.5吨以上货车纳入各职能公司管理,各学校校车由我县校车公司统一监管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另校车车属产权均属各幼儿园所有。伊川县教体局, 2025年7月23日
尊敬的用户: